2024.04.26 17:13 臺北時間

美運輸部擴大旅客權益! 航空公司「班機誤點、取消」須現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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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美國聯邦運輸部宣布新規則,航空公司應主動向「重大變更航班」受影響乘客提供現金退款。(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美國聯邦運輸部宣布新規則,航空公司應主動向「重大變更航班」受影響乘客提供現金退款。(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美國聯邦運輸部(DOT)當地時間24日宣布,航空公司應主動向航班被取消、國內線延誤超過3小時或國際線延誤超過6小時的班機乘客提供「現金退款」,美國運輸部長布塔朱吉(Pete Buttigieg)坦言這是史上最大的旅客權益擴張政策,最快將於今(2024)年10月生效。
綜合美媒報導,美國現行法規明訂,航空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如何補償乘客及設置退費標準,因此各家航空公司通常會選擇「低於航班原始成本的優惠券」「累計飛行里程」等賠償形式,且乘客需要主動聯繫才有機會拿到現金退款。
聯邦運輸部24日宣布最新規定,將強制航空公司以現金退還受到「重大變更航班」的乘客,包含機票錢與稅額;重大變更航班情況包含航班被取消、國內線航班延誤超過3小時、國際線航班延誤超過6小時、出發或降落機場被變更、增加轉機行程、機艙座位降等以及要求身障乘客轉機或搭乘條件不友善的航班等。
行李延誤也被包含在新規定中,包含國內線航班抵達登機口後12小時行李未抵達、國際線航班根據飛行時間不同15至30小時之間行李未送達;另外,像是WIFI費用、選位費、機上娛樂費等服務項目,若乘客權益受損也能申請退費。
至於退款時限,除非乘客明確選擇接受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替代運輸方案、優惠券或旅行里程點數,否則航空公司必須自動以原始付款方式退費,例如使用信用卡購票的乘客將在7天內拿到退款,其他支付方式航空公司必須在20天內發放退款。
另外,聯邦運輸部還規定,航空公司必須事先揭露所有可能的額外費用,包括「垃圾規費」「隱藏費用」,例如行李、選位以及更改、取消航班所產生的額外費用,以及禁止航空公司刊登「尚未計入強制性費用」等廣告,試圖以初步低廉價格「折扣誘騙策略」促使消費者購買機票的規定。
聯邦運輸部的新規則,有關自動退款等大部分措施最快在6個月內生效,其餘則會在1年內生效,預估每年能為旅客節省下總計5億美元(約新台幣162.9億元)。
更新時間|2024.04.26 17:1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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