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認為,此公開遴選制度提供全國符合資格的檢察官,皆能擁有公平的報名機會(不再受限特定管道),且皆擁有7天公告期得以充分思考完成報名,再藉由民選委員以14天公告期向全國公布候選名單並廣徵各界意見,才由檢審委員充分討論,推出最符全體眾望的名單給部長圈選。
本制度於2019年間由民選委員首次提出後,部長蔡清祥欣然配合延後開會日期,次年起更主動延長開會期程,此後皆於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就公告遴選案,使民選委員有充分時間辦理,不僅建立優良慣例,更能集合全國檢察官意見篩選優秀首長,藉此凝聚檢察官向心力。
劍青檢改說,由於新內閣520即將上任,屆時將有遴選檢察長必要,惟新舊交接,時程緊迫,恐無人預想,倘落至權宜處理,則制度一破,各種例外紛至,終至消亡。
因檢察長遴選至關重大,劍青檢改強烈主張,遴選案絕不能走回2018年以前那種突襲通知,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通過,大家看新聞已是結果出爐的作法,否則無異於倒退成為「封閉報名管道」,「封鎖意見渠道」,淪為祕密小圈圈決定的黑箱作法,受害的終是全國檢察官。
為此,劍青檢改籲請法務部應尊重近5年來大家細心呵護,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優良慣例,提早於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公告遴選作業,使民選檢審委員有充足時程,為全國檢察官辦理公開報名,廣徵各界意見之程序,讓公開透明制度持續發揚,也才能為新部長提出優秀的推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