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12:47 臺北時間

扯!為換取自家「香油錢」 竟狠推未成年女友讓友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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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被性侵的女子當時只有16歲。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被性侵的女子當時只有16歲。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高雄一名薛姓男子為了保住家中香油錢,竟將嫩妹女友瑄瑄(化名)介紹給經營手機店的葉姓友人,結果引發一連串不幸事件。2020年4月及5月,葉男2度在手機店對當時還尚未成年的瑄瑄亂來,而薛男卻眼睜睜看著自己女友遭受侵犯。
身為瑄瑄的男友薛男,就這樣旁觀她被好友亂來,甚至幫忙把風,並無視女友哭喊著「救我」,還要求她忍耐一下。後來,薛男在2020年8月下旬時,欲火難耐,不顧瑄瑄的意願,在住處徒手毆打她,隨即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不料卻讓瑄瑄懷孕。
這讓瑄瑄事後感到氣憤不已,決定向這2人提告。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薛男、葉男3年8月和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瑄瑄回憶起此事,委屈淚訴:「當時我用眼神跟薛男求助,他在房間看一下就去前面顧店,我也有呼叫薛男,但他並沒有阻止,只是在門外用唇語跟眼神叫我忍著、說沒關係,因為薛家的香油錢都是葉男出的。」而薛男卻辯稱自己是同性戀,並已有交往中男友,還指控「瑄瑄還有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懷孕也未必是我所造成;至於她自稱被打,也無法確定是被誰打的」。
而葉男則是直接坦承自己與瑄瑄有發生了2次性行為,但他在法庭上稱這是「兩情相悅」,且表示自己不知道當時瑄瑄只有16歲,並指控瑄瑄說詞前後有瑕疵,又指控薛男在事後陸續向他索討共74萬7千元,認為薛男慫恿瑄瑄與他性交,再勒索取財。
然而,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瑄瑄的陳述清晰,不太可能是虛構的,因此判處葉男因2度性侵得逞,合併執行2年6月有期徒刑。而薛男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被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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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5.03 12: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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