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求愛跟騷遭訴4】 通訊行女店員遭擄棄屍促跟騷法三讀 8求愛花招過頭最重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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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3年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凡出現跟蹤、盯哨、網路騷擾等8類行為,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AKUTASO)
《跟蹤騷擾防制法》3年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凡出現跟蹤、盯哨、網路騷擾等8類行為,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AKUTASO)
文|林俊宏

《跟蹤騷擾防制法》3年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初是因屏東通訊行女店員在下班返家途中被長期騷擾的男子以「假車禍真擄人」方式押走,後來慘遭殺害棄屍,震驚各界,朝野立委達成共識,跟騷法千呼萬喚始出來, 凡出現跟蹤、盯哨、網路騷擾等8類行為,且有持續或反覆,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就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2021年4月間,屏東一家通訊行女員工下班返家途中遭假車禍擄走殺害,受害女店員丈夫當時有感而發地說,「真心希望太太會是最後一位受害者,她不是白白犧牲,而是幫助到更多需要的人。」

跟騷案例不斷,早期從2013年的台大宅王事件、2020年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在高雄被殺害棄屍慘案,再再凸顯《跟蹤騷擾防制法》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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