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彰化縣埔鹽鄉東螺溪畔發現1具浮屍,死者手腳被綑綁,眼口貼著黑色膠帶,身上還綁有40公斤的磚塊,顯被殺害棄屍,因遺體嚴重腐爛,無法透過指紋查知身分,只好暫列為無名屍。
3天後,埔鹽鄉女鄉長到鹿港天后宮參拜,她向媽祖祈願,希望讓外地死者魂歸故里,沒想到祈願隔天,警方奇蹟似地從死者手上的破碎指紋,查出他是51歲的張姓男子,張的兒子2週前即報案協尋。張子向警方表示,同年10月15日,父親與林姓女友到南部遊玩,之後失聯,林女則說2人出遊隔天就吵架,死者自己開車離開。
張子報案協尋隔天,父親轎車在台中市區找到,但人仍無下落,警方清查張的金流,發現他有數個銀行帳戶,每個帳戶都有鉅額款項進出,張子告訴警方,自己也曾提供帳戶給父親做生意,但父親失蹤期間,銀行帳戶陸續在各地被提領,警方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發現領錢的是2名蒙面女子。
警方查出張與相差20歲的林姓酒店女子交往,每月花10萬元包養她,且林女老家離陳屍地點只有10分鐘車程,有地緣關係,林到案說明時堅稱與男友失蹤無關,警方去林家查看時,發現門口的白拖鞋,與盜領張存款的女子相同,研判盜領人就是林與林母,但殺人棄屍應有共犯,也將林父及林弟一起帶回偵訊。
林家4人口徑一致否認犯案,警方便拿死者相驗照片給林女看,林女才坦承殺了男友,而林父也承認殺了死者,2人都想一肩扛罪,但警方調閱死者與林女4人出遊路線的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證明他們同車,期間曾在漢寶濕地停留半個小時。
林家人見無法狡辯才坦承分工殺人。原來,林女因不滿多次遭毆打,與父母、弟弟一起策畫殺人,當天林女將張帶回家,用安眠藥將張迷昏後,全家趁出遊將張勒斃棄屍,隨後從張帳戶盜領470萬元,棄屍隔天,還買潛水服下水觀察死者狀況,甚至想買食人魚吃光屍體。經法院審理,今年3月林女遭判無期徒刑、林父16年半、林母及林弟15年半徒刑定讞。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