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 10:50 臺北時間

口罩令今起全面解封! 疾管署:6情況仍建議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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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口罩令今天(19日)正式解封。(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口罩令今天(19日)正式解封。(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COVID-19疫情趨緩,疾管署今(19日)正式解除進出醫院強制配戴口罩的規定,並且頒布須知,建議民眾出現疑似相關病症,或有密切接觸史等6種情況,到醫療院所還是要配戴口罩。
疾管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
1.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2.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3. 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4. 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5. 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6. 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
疾管署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為您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
更新時間|2024.05.19 10: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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