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雇用簡嫌的蔡姓老闆透露,簡嫌20日以假名「簡信宏」應徵臨時工,他未多想,處理完報到程序後就請其他工人帶簡男回宿舍休息,隔天才上工。
蔡老闆說,簡嫌表現正常,看不出異樣,唯一讓他產生疑心的為第2天簡嫌簽收單據,不慎簽下本名「簡郁紘」,他當時立刻詢問為何與應徵姓名不同,要求簡嫌出示身分證,但簡嫌以「弄丟」為由推託,此事不了了之。
蔡老闆說,後來從新聞看到逃犯新聞,發現逃犯的本名與簡嫌簽下的名字相同,驚覺自己恐雇用到逃犯,正準備報警之際,刑警就搶先一步找上門逮捕簡嫌。至於簡嫌過去2天的工作內容,蔡老闆說,大多為清掃或搬運廢棄物,每天下班後發放日薪1,4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