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立委任律師發布5點聲明,第一,他對於法院發布的暫時保護令給予尊重並予以遵守,第二,他強調自己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第三,對於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感到遺憾,尤其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存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由於苦無答辯機會,以致於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後續審理將會提出答辯。
另外,夏克立指出對於暫時保護令中,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騷擾或跟蹤行為,希望網友評論時,能保持禮貌、理性的立場,以免受保護對象感到精神折磨。最後一點,他強調暫時保護令的核發,是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常視為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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