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2023年11月29日0時許因傷前往林口長庚醫院掛急診,因不耐等候,便與急診時值班謝姓醫師發生口角,王男氣炸飆罵謝男「你現在勒啥小啦,欸宏X你出來,X你娘勒老雞掰你(閩南語)」等語,謝男不滿遭侮辱,向警局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在公開場所說出該些話語侮蔑謝男,具有輕蔑、鄙視人的涵意,嚴重侵害謝男的社會評價,且王男僅因不耐等候,便無視醫事人員在急診時執行業務艱難的工作處境,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王男至今仍未與醫師和解或進行調解,也未取得原諒或做出嘗試彌補損害的犯罪態度等情狀,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7千元,得易服勞役7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