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2 11:50 臺北時間

12歲女童學桌球遭摸臀熊抱30次 色教練藉口凝聚向心力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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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桃園一名國小女生遭桌球教練性騷,包括摸臀、熊抱等行為。(示意圖,photoAC提供)
桃園一名國小女生遭桌球教練性騷,包括摸臀、熊抱等行為。(示意圖,photoAC提供)
桃園市1名12歲女童想當桌球選手,報名參加學校桌球隊,結果遭邱姓桌球教練趁機摸臀、熊抱,每週至少3次、3個月內伸狼爪共30次,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共30罪,合併處3年2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邱男擔任國小桌球隊教練期間,負責指導體育班桌球隊學生,被害小六女童控訴,她向邱表示想當桌球選手,自同年9月起會要她在晨練舉啞鈴。
邱卻趁2人獨處時,從後面熊抱、或用手從褲子下面深入隔著內褲摸屁股,課後訓練還會摸腰、臀部,幾乎每次練習都會刻意叫她留下等其他人走,且每個禮拜會這樣摸至少3次。
女童表示,邱男摸的時候她會嚇到、很緊張,但她不敢說不要,邱男還說「這是我跟妳的祕密,不可以跟其他人講」,她知道這是不正確的事,因為害怕,一直沒跟家人講,直到同年11月才跟媽媽、老師說。
邱男辯稱,教小學生舉啞鈴、桌球時,本來就會有肢體接觸,都是訓練必要,沒有不良居心。他更自承隔著內褲摸屁股,只是想增加學生與教練間的向心力。
女童同學、學妹出庭證稱,被害人曾向他們提及被教練亂摸,說的時候很嚴肅、悲傷,也會要他們一起陪她去器材室放球拍。
女童母親證稱,她可以肯定女兒「超級無敵喜歡打桌球」,如果不是有受到任何侵害,女兒不可能傳訊跟她說被摸身體,不想再練桌球。
法官根據上開證詞,認為女童事後陳述、回憶案發過程,皆出現緊張、哭泣等真摯反應,勘認非蓄意構陷,其他同學也都認為邱男對被害女童有比較親密的肢體接觸,大家都覺得怪怪的、不太正常。
法官考量邱犯後未獲取被害女童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共30罪,各處11月,合併執行3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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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6.22 11: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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