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國,均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然而台灣當局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惡意抹黑及妖魔化《香港國安法》及《條例》,徹底將其雙重標準展露無遺。」
港府重申,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針對極少數想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人,維護國家安全和尊重、保障人權,根本上是一致的。港府還強調,「一般旅客(包括中國台灣地區來港旅客)不會從事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
港府發言人更強烈表示,敦促台灣當局停止對《香港國安法》及《條例》的誣衊抹黑,並稱「這些卑劣的政治技倆絕不可能得逞,必定以失敗告終。」
台灣外交部發布之旅遊警示分級表,黃色警示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本次陸委會調升至橙色警示,則是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