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臨停等8微罪今起不開放檢舉! 記點僅限警方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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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記點限縮為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身分才記點。
今起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記點限縮為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身分才記點。
文|謝文哲攝影|攝影組

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通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8項交通微罪從今(30日)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騎機車手持電話、併排臨停等,不少網友譏笑,即將迎來「大違停時代」。

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今日起正式上路,分別為:

根據交通部資料顯示,其餘5項仍開放民眾檢舉違規,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四輪以下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不依順向方向臨時停車;四輪以下汽車在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

違規記點部分,改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身分才納入記點,包含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均不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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