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衛生局科長爆罵下屬「豬頭」 慘挨告判賠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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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長共3次使用「豬頭」一詞責罵下屬女技士,法院判決認定在工作場合使用已嚴重貶損了女技士的人格和社會評價。(本刊資料照)
女科長共3次使用「豬頭」一詞責罵下屬女技士,法院判決認定在工作場合使用已嚴重貶損了女技士的人格和社會評價。(本刊資料照)
文|謝文哲

新竹市衛生局的一名女科長因在辦公室內多次公開辱罵下屬女技士為「豬頭」,最終被法院判決需賠償3萬元。判決書指出,這名女科長在2011年的8月和9月期間,共3次使用「豬頭」一詞責罵下屬,導致女技士感到焦慮、憂鬱,甚至出現紅斑性狼瘡發作,需接受治療。

女科長指出,原告在該機關任職多年,但對自身業務掌握度不佳,經多次指導後效果不彰,因此難免以嚴肅口吻對待。雖然她不記得有3次使用「豬頭」這一詞,辯稱這可能是一時氣憤、挫折下的口頭禪,並非有意侵害名譽。女科長更指出,她對女技士的指導屢次未見改善,因而需以嚴肅的態度對待。此外,她強調這些言論並非針對特定人,也無意貶損女技士的名譽權。

女技士因此向相關單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並向法院提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30萬元。女科長則辯稱,她並非有意侵害名譽,並已在得知反映後立即調整態度,並透過通訊軟體向女技士道歉。

然而,法院判決認定「豬頭」一詞具有針對性和攻擊性,且在工作場合使用已嚴重貶損了女技士的人格和社會評價。因此,判決女科長需支付3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並自2023年7月8日起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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