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於辦公場所或公差值勤的公務員意外致死,給予遺族180個月撫恤金;救災、逮捕罪犯或執行與戰爭有關勤務至死,給予遺族240個月撫恤金。另外根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規定,死亡、殉職慰問金分為3種,出勤死亡者給其遺族300萬元;執行勤務致死亡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600萬元;執勤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殉職者,發給其遺族1,200萬至1,400萬元。
蘇姓警員值勤時,並非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至死或殉職,才會被判定為「因公死亡」,消息一出點燃基層怒火,質疑高層說一套做一套,「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再度上演。
根據《udn》《ETtoday新聞雲》報導,市長謝國樑今天出聲抗議,強調當晚赴醫院探視時,就強調蘇姓警員屬因公殉職,希望能從優撫恤。基隆警察局6月已補充資料重送警政署審查,謝國樑表示,希望最終結果能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的期待,若最終未能給予合理交代,市府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家屬獲得應有權益。
警政署稍早回應強調,此案目前處於審查階段,警政署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並邀集「審查小組」盡快召開審議會議,全力協助蘇姓警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