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先前各自提案,建議立法院會在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之前,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今日下午,立法院以59票贊成、50票反對通過了藍白黨團所提的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的請公決案。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二,為確保總統對全民負責的憲政機制,將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相關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表示,許多鄉親認為賴總統看來腳踏實地,但卻未實踐選前承諾。選前賴清德曾答應前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如今並未實施,應好好為台灣人民做事。
韓國瑜表示,因協商已過1個月仍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二,國情報告訂定相當明確,是民主國家的重要事項,並表示質詢立委一定以禮相待。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委的權責相當清楚。2008年修法,將總統至立院聽取國情報告具體化,雖然賴總統選前承諾進行國情報告,但在本次擴權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一至四,已經嚴重違法憲法增修條文原來聽取國情報告、提供建言的規定,憲法增修條文並無規定總統須回應立委提問。他呼籲在憲法法庭作出回應前,應回歸舊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