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15:15 臺北時間

柯文哲陷政治獻金爭議 監察院出手派員查核!最重可罰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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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柯文哲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中。(本刊資料照)
柯文哲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中。(本刊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指2024年競選總統期間,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疑似作假帳風波延燒,其團隊也認有多筆漏報及誤報。對此,監察院今(13日)發布新聞稿,透露昨(12日)已派員前往查核。
整起事件起因為柯文哲被爆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民眾黨一開始認錯為「帳務處理瑕疵」,並用週末查核帳務,昨下午記者會時任競選團隊坦言有15筆漏報及2筆誤報,合計新台幣1,817萬元將盡速補正給監察院。
不過民眾黨稱是因為委任會計師端木正處理帳的時間來不及,所以擅自調節差額,但端木正聲明則說簽證服務都依規定處理,還說相信監察院等單位會還他清白,雙方各執一詞。
相關爭議持續延燒,監察院今日表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近期被指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之支用爭議、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還有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另外衍生指涉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及檢舉案,「監察院已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
監察院也列出《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依第30條第1項第1、2、3、6款等規定,應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明定,未存入專戶之金額併予沒入;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罰鍰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鍰。
監察院強調,除會針對上開檢舉指涉情事進行釐清外,若查核過程中發現如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63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更新時間|2024.08.13 15:1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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