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他武嶺丟「撿到送煙火」寶特瓶 上傳抖音遭太管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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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民眾為了拍攝TikTok短影音無視法規!有民眾於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置免費煙火宣傳紙條的寶特瓶,並拍攝影片上傳社群媒體,經警方調查後事證明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依法處以1,500元罰鍰。
太魯閣國家公園今(4日)指出,1位民眾8月25日於合歡山武嶺停車場,留下免費煙火宣傳紙條的寶特瓶,並將過程拍攝影片上傳於社群媒體。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該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的相關規定「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太管處依法對該名違規民眾處以1,500元罰鍰。
此外,太管處也表示,7月期間也有民眾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燃放煙火、炊煮、亂停車等行為,違規民眾共9位,太管處每人均處以罰鍰1,500元整。儘管暑假旺季已近尾聲,但違反規定案件仍頻傳,太管處呼籲民眾確實遵守國家公園規範,做個有責任的登山者共同守護山林。

據《自由時報》報導,1名數名施姓老闆的男子拍攝TikTok影片,聲稱8月25日15時於南投仁愛鄉某知名景點丟置寶特瓶,內部放置「撿到的煙火現貨隨你挑」紙條,民眾循線找到空頭位置,就可獲得免費煙火,結果竟發現寶特瓶被丟在國家公園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