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羨慕!花蓮發放3000元振興券 領取方式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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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先前面臨地震及颱風災情,災損嚴重,花蓮縣政府盼能活絡花蓮消費市場,推出「3,000元振興券」,今(12日)開始發放。《鏡週刊》特別整理發送方式,帶您一次掌握。

領取對象
這次花蓮振興券領取對象限於今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的縣民,包含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還有今年4月3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
領取時間及使用時間
領取時間為今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日上午9時到下午5時為止;使用時間則為從領券日起到明年2月28日止。
領取地點
振興券發放的第1天為假日,假日(12日、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至於平日部分,時間為14日18日,民眾可至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