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男因涉嫌違反出入國及移民法,被士林地檢署起訴,目前正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阮男在法庭上表示,他來台是為了推翻中共政權,並提及長期在軍隊服役,對軍事情勢有充分認識,聲稱能協助台灣對抗中共威脅。
日前,阮男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理由是他在台灣有親戚可以提供居所及擔保,且無逃亡動機。然而,合議庭認為他經判決有罪,面臨8月徒刑,全案尚未確定,仍需執行。阮男目前在台無固定居所及財產,具有逃亡能力,儘管聲稱能自行繳納保證金,但法院仍認為無法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最終裁定駁回其聲請。
阮男在入境後曾表示不後悔來台,並於法庭上提出「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情報」,請求法官將其交給國安局使用。合議庭考量他在台無財產無住所,且有能力駕船渡海,表示其具備逃亡能力,因此認為有羈押必要,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