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偵訊時,劉家銘表現得相當冷靜,甚至冷血,警方讓他看屍體照,他也無動於衷。一開始他只承認跟小蓉是好朋友,否認是情人關係,警方問他,如果與死者只是普通朋友,案發後為何跑路?而且消失1個月,手機都不開?他才坦承2人是姐弟戀,也知道小蓉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但就是不承認殺人。
詹前祈說:「雖然劉家銘很冷靜,但他見到母親,卻立刻低下頭,而且神色顯得慌張,與之前的模樣判若兩人,所以我們請劉母幫忙勸他。」劉母告訴兒子:「那畢竟是你的小孩,如果是你做的,就勇敢承認,你也是我的小孩,不管你未來被關多久,我都會等你回來!」聽完這番話,他終於俯首認罪。
劉家銘告訴警方,他因為玩網路遊戲認識大自己14歲的小蓉,2人很快發生親密關係,由於小蓉會給他錢,所以他也不好嫌對方老,但是他其實並沒有真心愛上小蓉,而小蓉因為差距14歲的姐弟戀,羞於讓親友知道,2人祕密交往,這也成了他最好的保護傘。
案發當天,小蓉又因為劉家銘不願意去工作、小孩是否要生下來等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小蓉告訴劉,孩子一定要生,她自己有能力撫養,劉無法認同,出手毆打她,雙方發生拉扯扭打,劉一時情緒激動,順手拿了條繩子套住小蓉,活活將她勒斃。犯案之後,劉拿走自己所有的物品、擦拭指紋,將門反鎖後匆忙逃離現場。
由於罪證確鑿,劉家銘也坦承犯行,彰化地檢署很快將他依殺人罪起訴,法院審理認定他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無可回復的傷痛,但考量他與死者家屬已達成和解,也深感後悔,最後將他判處15年徒刑定讞,要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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