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杜姓人妻與周男2020年5月結婚,並育有1名子女,但杜女婚後到KTV會館當陪侍小姐時,竟暈船洪姓、翁姓2名常客,由於2男經常點她的檯,也相當照顧她,讓杜女情不自禁愛上,事後分別與兩人私下「往來」。
杜女還與閨密經常透過LINE討論2男的「優缺點」,還請閨密找師父來看一看洪、翁的面相,看誰比較適合她。對話中,杜女大讚洪男「他1天3次以上」「我打算要去弄避孕器」「除非後面射不出來才會暫停」「他舌下也沒有突起物」;同時,杜女也對翁男十分喜歡,跟閨密大呼,「煩死了,我真的比較愛翁男」「我跟翁男在一起可以學到很多東西」「他是我的老師也是情人」。
不過,杜女在抉擇之際,對話紀錄先被丈夫發現,並氣得對2名小王提告,分別求償50萬元。對此,一審地院審理時,2男都辯稱不知道杜女有老公,但法官根據LINE的對話紀錄和相關事證,認定洪男早知情,且持續與杜女當男女朋友並發生性關係,因此判洪男應賠償15萬元;翁男因未有證據證明知道杜女有老公,最終判免賠。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支持原審的見解,駁回上訴,全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