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9 18:05 臺北時間

罵客人「這些髒話」挨告下場噴2萬 餐廳員工辯:怎麼可能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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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宜蘭一間餐廳員工辱罵客人髒話挨告,遭判拘役20天。(示意圖,取自PhotoAC)
宜蘭一間餐廳員工辱罵客人髒話挨告,遭判拘役20天。(示意圖,取自PhotoAC)
宜蘭一間羊肉餐廳的店員簡姓男子,因送餐時與顧客發生口角,當場爆粗口罵髒話,被顧客提告公然侮辱。宜蘭地院近日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簡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簡姓男子於今年2月5日晚間9點多,在餐廳擔任廚師兼外場工作時,因顧客馬姓男子未配合送餐動線,雙方發生爭執。簡男不滿之下,先在餐廳門口辱罵馬男「X你娘」「X你娘機巴」,隨後又走進用餐區,繼續罵「你以為你是誰」「你是什麼東西」,導致馬男覺得人格受到羞辱,社會評價受損,氣得報警提告。
案件經法院審理,簡男坦承與馬男發生爭執,但否認罵髒話,聲稱當時只是對同事抱怨,且語氣平淡,距離馬男有10公尺,認為對方不可能聽見。但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及錄音檔,證明簡男的言語確實具有攻擊性,且馬男當場已向餐廳同事反映簡男辱罵行為,相關證據相互吻合。
法官認為,簡男僅因送餐細節不順便當場爆粗口,不僅損害馬男名譽,更在公共場合以不當言語挑釁,行為不當。加上簡男事後否認犯行,未取得馬男諒解,法院綜合簡男的動機、行為、造成的損害及生活狀況後,判決拘役20天,可折算罰金2萬元。可上訴。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4.12.19 18:0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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