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和田憑藉著多元的酒單與暢通的語言溝通,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巷弄中經營了一間深受歡迎的酒吧,已擁有台灣居留證,今年5月14日下午2點多,他在酒吧監督裝潢時,看見一名穿著短裙的長髮女子路過,頓時起了歹念,一路尾隨至長髮女住處樓梯間,意圖不軌。和田見被害人醉倒在地,無反抗能力,假意上前關心,實際上卻趁人之危,強逼被害人替他口交,事後更冷血地丟下500元就想脫身。
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追查,鎖定了一名在當地經營酒吧的日籍男子,並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將其逮捕。和田起初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留下的500元是支付服務費和清潔費。然而,當他得知被害人其實是男生時,態度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最終才承認犯行。據了解,被害人其實是北漂到台北工作的第三性公關。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和田不僅性侵被害人,還一度誣賴對方主動挑逗,犯後態度惡劣。考量嫌犯僅因一時色心,便對無辜的被害人下手,無視法律在繁華的商業區犯下性侵案件,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因此,判處3年2月徒刑,刑滿後並將其驅逐出境,以示懲戒。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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