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6 05:29 臺北時間

北市酒吧日籍老闆尾隨「酒醉長髮正妹」逼口交 落網才知對方是男兒身

mm-logo
時事
日籍酒吧老闆和田見色起意,撿屍路過的酒醉長髮女,強逼對方替他口交。(示意圖,photoAC)
日籍酒吧老闆和田見色起意,撿屍路過的酒醉長髮女,強逼對方替他口交。(示意圖,photoAC)
日籍酒吧老闆和田在台灣打拚多年,某次見色起意,尾隨行經店前的長髮酒醉女子回到住處,在樓梯間強逼對方口交,得逞後丟下500元打發。荒謬的是,這名日籍酒吧老闆犯案後才發現自己將誤將一名男子誤認為女子,事後他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
據悉,和田憑藉著多元的酒單與暢通的語言溝通,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巷弄中經營了一間深受歡迎的酒吧,已擁有台灣居留證,今年5月14日下午2點多,他在酒吧監督裝潢時,看見一名穿著短裙的長髮女子路過,頓時起了歹念,一路尾隨至長髮女住處樓梯間,意圖不軌。和田見被害人醉倒在地,無反抗能力,假意上前關心,實際上卻趁人之危,強逼被害人替他口交,事後更冷血地丟下500元就想脫身。
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追查,鎖定了一名在當地經營酒吧的日籍男子,並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將其逮捕。和田起初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留下的500元是支付服務費和清潔費。然而,當他得知被害人其實是男生時,態度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最終才承認犯行。據了解,被害人其實是北漂到台北工作的第三性公關。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和田不僅性侵被害人,還一度誣賴對方主動挑逗,犯後態度惡劣。考量嫌犯僅因一時色心,便對無辜的被害人下手,無視法律在繁華的商業區犯下性侵案件,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因此,判處3年2月徒刑,刑滿後並將其驅逐出境,以示懲戒。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4.12.26 05:3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