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但礙於鏡頭角度,沒有拍到行竊過程,但警方仔細檢視畫面時,發現一名騎乘三輪車的中年男子經過案發地點,隨後該男下車在附近徘徊躊躇,當他離開時,只見車上載了一個大型物件,男子只能牽車緩慢行走,警方循線調出其他路口的監視器,發現男子車上所載的物品,就是被害人遭竊的鋁窗。
警方循線通知該男到案說明,男子聲稱平日以回收維生,以為放在公寓門口的鋁窗是他人所丟棄,便擅自將鋁窗拿走,已將鋁窗變賣換錢,警方全案依竊盜罪函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路間撿到遺失物應送至派出所或相關單位,切莫自行判斷物品屬性為何,無論外觀是否看似廢棄物,都不應該擅自拿取,以免身纏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