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吸金案外案/ 駁假投資真放高利貸指控 許姓副總: 債務官司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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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出示相關證據,指控許姓副總以假投資方式設局放高利貸。
A先生出示相關證據,指控許姓副總以假投資方式設局放高利貸。
文|社會組攝影|攝影組

本刊接獲投訴,指曾任職於香港澳豐基金在台銷售管道太碁公司的許姓副總,在澳豐爆發吸金案後成功脫身,另起爐灶,操盤一家設在新加坡、香港及台灣等地的資本公司,向民眾以「假投資真放高利貸」的方式吸金。投訴人指控,若被害人還不出錢,許就教唆已故的花蓮市代會主席李振偉上門或打電話恐嚇。許姓副總反駁,爆料均非事實,法院已還他公道。

許姓副總表示,A先生顯有誤會,他們之間僅有單純債務糾紛,與澳豐案毫無關聯;他說,自己從未與A先生簽署任何協議,且他在台北地方法院控告A先生償還債務的官司已於上週宣判,由他獲得勝訴,並公開判決主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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