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老闆挨告/台新銀街口金科帳戶瞬間被搬空 胡亦嘉爆侵占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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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金科公司負責人胡亦嘉,被控侵占14億元,遭泰山公司提告,正由北檢調查中。
街口金科公司負責人胡亦嘉,被控侵占14億元,遭泰山公司提告,正由北檢調查中。
文|調查組攝影|林育緯

台灣第二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老牌食品廠泰山,當時除遭質疑有掏空之嫌,智財法院近日也判決該交易無效;泰山新經營團隊近來更發現,前董事長詹景超在2年前以14億元高價收購「街口小霸王」胡亦嘉旗下的街口金科公司,由於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加上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形同交易暫停。

但街口金科不只未依約返還款項,還將該筆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泰山曾多次發文給收款帳戶所屬的台新銀行,提醒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該「代收」帳戶資金,沒想到台新銀不理,泰山不甘受損,已對胡亦嘉提出侵占罪告訴。

現任泰山董座劉偉龍(圖)認為,泰山在2年前以14億元收購街口金科獲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股款卻未返還,決定對胡亦嘉提告。
現任泰山董座劉偉龍(圖)認為,泰山在2年前以14億元收購街口金科獲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股款卻未返還,決定對胡亦嘉提告。

由於雙方簽約提到,股權買賣案以「Dorian公司取得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即投審司)及「無任何法令、裁判或政府機關禁止股權買賣案之進行與交割」,為交割先決條件,如該條件未成就,泰山即無支付買賣價款義務。此外,合約也提到,若股權買賣案因任何原因無法取得投審司許可,則街口金科公司應促使受託銀行立即將交割款返還給泰山。

泰山公司提出胡亦嘉親簽的這張本票,證明當初街口股權交易是「代收」性質,胡亦嘉無權動支。(泰山股東提供)
泰山公司提出胡亦嘉親簽的這張本票,證明當初街口股權交易是「代收」性質,胡亦嘉無權動支。(泰山股東提供)

奇怪的是,泰山簽完約後隔天火速付款,將扣除證券交易稅後的交割款13億9,580萬元,匯入街口金科公司開立的台新銀行帳戶。街口金科收到款項後,由於該投資案因程序有適法性問題,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在同年5月12日裁定為暫時處分狀態,亦即禁止泰山執行街口金科公司的股權投資案,胡亦嘉收到法院通知,對於該投資案遭法院下令禁止與暫停交割更知之甚詳,但該筆近14億元款項仍被挪用。

台灣第2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在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泰山,智財法院近日判決交易無效,仍可上訴。
台灣第2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在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泰山,智財法院近日判決交易無效,仍可上訴。

泰山還指控,日前對街口金科聲請假執行後,驚覺該公司名下幾乎沒有銀行存款可供執行,對此,胡亦嘉受訪時一度稱:「錢都用於兄弟公司,當然不會留在金科。」泰山認為,由此可見胡亦嘉坦承將該筆近14億元款項挪用在街口集團旗下其他公司,侵占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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