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因高齡、健康狀況等理由減刑 黎智英仍因串謀等罪遭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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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本刊資料照)
黎智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本刊資料照)
文|黃雅琪攝影|攝影組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的國安案今日宣布判刑!現年78歲的黎智英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罪,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上午判處20年有期徒刑。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遭關押,至今已逾5年,而張劍虹、陳沛敏等6名《蘋果》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則先後被起訴,已被關押逾4年。黎智英去年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及一項「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2020年8月首次被捕。

據《香港01》報導,法院今(9日)10時被宣判刑期,法官直指黎智英不僅精心策畫、早有預謀,而黎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與推動者,判他有期徒刑20年,其中18年與他現服刑的欺詐案的刑期分期執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判300萬4,500元。

其餘被告判刑包含陳梓華被判囚6年3月、李宇軒被判囚7年3月、張劍虹被判囚6年9月、陳沛敏被判囚7年、羅偉光被判囚10年、林文宗被判囚10年、馮偉光被判囚10年、楊清奇被判囚7年3月。此外,法官是採納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與單獨關押等理由,才做出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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