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電視聲音吵猛砍鄰居2老 無業男殺人未遂重判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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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狠砍鄰居2人,現場被警方封鎖。(警方提供)
林男狠砍鄰居2人,現場被警方封鎖。(警方提供)
文|鄧玉瑩

發生在去年10月的台中市霧峰區砍人案,23歲無業林姓男子嫌隔壁鄰居電視聲音太大,爭吵後持刀猛刺70歲陳姓婦人和砍勸架的70歲施姓鄰居左胸。台中地院今(31)日宣判,依2個殺人未遂罪,判林8年4月,可上訴。

有傷害前科的林姓男子,於去年10月16日中午覺得隔壁鄰居電視聲太吵,持水果刀與70歲陳姓女屋主理論,林男一怒猛砍陳女及前來勸架解圍的70歲施姓鄰居,造成施男左胸穿刺傷、陳女受有左後頸部、額頭穿刺傷,2人均嚴重失血,現場血跡斑斑。經緊急送醫,施男一度危急,所幸2人病況均穩定。

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發現林男有刺傷鄰居前科,以涉案重大、反覆實施、逃亡之虞,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將林男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日宣判,依2個殺人未遂罪,各判林7年2月、6年,應執行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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