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辣椒水誤噴柯文哲遭拔官 前分局長獲不起訴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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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4月負責柯文哲等人維安掃街,因朝地面噴灑辣椒水遭懲處調職。(翻攝自TCPB 西屯波麗士臉書)
時任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4月負責柯文哲等人維安掃街,因朝地面噴灑辣椒水遭懲處調職。(翻攝自TCPB 西屯波麗士臉書)
文|林高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4月到逢甲夜市陪同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掃街拜票,負責維安的時任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因朝地面噴灑辣椒水,害柯文哲等人抵達後感到刺鼻不適,瞞了一天才上報自首,被記2小過並調離主管職。本案經中市警局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周俊銘的行為不屬於執行職務,又劉芩妤已經撤告,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根據現場勘察報告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周俊銘為排除辣椒水噴瓶漏液,4度朝地面噴灑測試,與劉芩妤及周邊民眾距離約8.75~21.1公尺不等,並非針對特定人士。

此外,周俊銘噴灑辣椒水雖有不當之處,但難以認定屬於《刑法》上的執行職務,因此案件回到告訴乃論,又劉芩妤在偵查期間撤告,本案欠缺訴追條件,檢方無須傳喚被告周俊銘,依法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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