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滿芝早年結婚入境台灣並順利取得身分證,隨後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並擔任理事長,同時加入中國「統一戰線委員會」。周女自2017年起頻繁前往中國,除了會見湖南省統戰部長黃蘭香尋求資助,隔年亦與中國「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執行長崔國衛會見並被吸收,簽署《中華海峽兩岸(民間)愛國促統宣言》,同意利用其在台成立的新住民協會作為掩護,向中配與新住民二代進行滲透,發展統戰組織。
本案在司法審理過程中一度引發關注。高雄高分院一審原本認定罪證不足判處無罪,理由是涉案的中國協會登記為民間社團,無明確證據證明由中共控制。然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依據國安局回函,認定該中國組織實質受中共統戰部操控,周女確實受其指示與資助,在台成立附隨組織威脅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因而逆轉改判8年徒刑,最高法院昨(22日)認同更一審見解,駁回周女上訴確定。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指出,言論自由與政治意見表達雖受保障,但若敵對勢力欲藉此攻擊民主基礎,縱容行為人執行敵方指示危害國安,將動搖自由民主基石。周女隱瞞背後受中國敵對勢力操控的事實,企圖以中國共產黨體制取代台灣民主秩序,這已非多元政治理念競爭的範疇,因此原判決並無違誤。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在記者會上表示,過去許多類似的國安案件,檢調耗費多年心力偵辦,卻常因法院僅從形式審查組織屬性而遭到駁回。這次法院提出了極為重要的法律見解,明確指出不能僅從形式認定,而是要檢視是否受到中共「實質控制」,這項標準得到最高法院肯認,對未來承辦與查察國安案件的檢調人員來說是極大的鼓舞。梁文傑同時證實,針對已定讞的周滿芝,政府將依法處理並註銷其台灣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