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為何遭鄰居惡意撞死?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江蘇省鹽城市的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5月29日下午,當時正值高考前夕,張俊豪騎乘電動車前往學校,王男則駕駛轎車自後方尾隨。張家與王家雖為多年鄰居,但長輩過去曾因宅基地界線與生活瑣事發生過爭執。王男在庭審時聲稱,自己長期感覺受到張家欺負,當天偶遇張俊豪便認為時機成熟決定報復;然而檢方當庭駁回王男被欺負的說法,張母也澄清長輩間僅有微小摩擦,絕無深仇大恨。
王男加速至95公里追撞3次細節曝光?
據了解,王男最初以時速約50公里行駛,發現張俊豪後竟踩油門加速。張俊豪察覺危險後連續轉向閃避3次,但王男仍緊追不捨,最終以高達約95公里的時速直接衝撞張俊豪,導致張俊豪當場遭受重創。
蓄意撞死鄰居王男判決結果為何?
張俊豪在遭重撞後失去意識,以腦死狀態在醫院苦苦撐了14個月,遺憾仍於去年7月29日離開人世。
司法審理方面,法院於一審時認定王男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王男不服提出上訴後,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原判無誤,裁定駁回王男上訴,維持死刑判決。目前判決已正式生效,法院並已啟動向最高人民法院聲請死刑覆核之程序。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一審法院雖裁定王男須賠償張家各項損失共計23萬餘元人民幣,但法院執行程序時發現王男名下僅有數間瓦房,銀行存款僅剩2,000至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549至14,324元)。儘管王男聲稱願意賠償,但張家至今未收到任何實質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