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13:06 臺北時間

三重女童背「小偷、畜生」紙板遊街!疑因玩具遭教訓 離譜爸違法最重恐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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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下午發生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女童身上竟掛著寫有「小偷」「畜牲」遊街示眾。(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下午發生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女童身上竟掛著寫有「小偷」「畜牲」遊街示眾。(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下午發生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1名女童神情恍惚地赤腳走在捷運路巷弄內,身上竟掛著寫有「小偷」「畜牲」等侮辱字眼的紙板遊街示眾。女童的44歲黃姓父親與哥哥則跟在後方全程監督並拍照。所幸女童經過超商時,看不下去的店員與熱心路人立刻出面制止並拍照上網求助,警方獲報後2小時內火速將黃男逮捕,並由社會局將女童緊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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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為何會遭生父逼迫遊街示眾?

這起離譜憾事的起因,疑似是女童哥哥向父親告狀妹妹偷了玩具。在重男輕女的觀念作祟下,黃男竟聽從兒子的建議,用掛紙板遊街並拍照的方式來「教訓」女兒。
此外,長期關心此案的新北市議員彭佳芸也透露,有鄰居指出女童因為長相神似離家出走的母親,平時就常遭父親家暴,連哥哥也會跟著施暴。儘管社會局初步了解哥哥可能是被父親強迫在一旁,目前主要處理對象仍以女童與父親為主,但若後續司法調查有必要,也會對哥哥進行相應處置。

女童早有保護令為何仍與施暴父同住?

許多民眾氣憤質疑,女童去年到新學校就讀時就被發現異狀,新北市家防中心也早已介入並依職權聲請保護令,為何女童還會處於與施暴父親同住的危險環境中?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對此解釋,核發保護令與是否安置必須分開來看,保護令的內容包含禁止施暴或騷擾等多種款項,若當時法官並未核發「遠離令」,且社工經專業安全評估後未達安置標準,確實不排除家屬繼續同住的可能。
針對這起案件,郭彩榕強調衛福部對兒虐絕對是零容忍,這種以羞辱方式對待孩子的行徑,不僅無法導正行為,更會對孩子的人格與尊嚴造成嚴重創傷。
黃男的誇張行徑不僅再次觸法,警方更在他拒絕夜間偵訊並要求法扶律師陪同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的違反保護令罪嫌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予以聲押。該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將交由司法機關給予應有的懲罰。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6.09.29 13:0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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