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13:06 臺北時間

4歲孩指甲塗鴨漢堡店牆面 家長不滿遭求償「刷一星負評」挨告!二審再被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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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2娃漢堡店牆壁開心塗鴉遭求償,不過家長堅持不認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4歲2娃漢堡店牆壁開心塗鴉遭求償,不過家長堅持不認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家知名連鎖漢堡店門市前年剛開幕,就遭2名4歲幼童以指甲在店內牆面塗鴉,導致牆面受損,事後店家要求賠償維修費遭拒,甚至還有一名父親在在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還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讓店家氣得提告。對此,一審法官判2對家長須賠償修繕費6300元,且必須撤除網路負評,爸媽不服上訴,不過二審仍遭法官打臉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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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兩組爸媽2024年12月8日下午4點多,帶著小孩前往某知名連鎖漢堡高雄美術館門市消費時,小孩在內用等候區牆面上,以指甲劃線塗鴉,畫出聖誕樹與公主圖樣,導致牆面受損,但家事後請廠商重新粉刷,並向家長求償6300元修復費用,但雙方到區公所調解因家長不認錯失敗,怎料,事後還有1組家長的父親跑到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奉勸要嚐鮮同系列的大大慎入,否則會後悔莫及」等文字,店家見狀氣炸直接提告。
全案經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2組家長仍否認孩子有錯,主張4歲幼童力氣不足難以刮損牆,並辯稱監視器畫面短暫,無法確認是自家小孩所為,反控店家要求重新整面粉刷是「敲竹槓」的行為。不過法官認定,監視器與證人均可證實孩童塗鴉事實,考量幼童年僅4歲欠缺識別能力,免負賠償責任,但法定代理人未盡監督之責,判處2對父母須給付店家6300元。家長不服提上訴。
高雄高分院法官逐一比對店家監視器畫面、現場塗鴉與家長自行提供的孩子平日畫作,發現該圖樣與家長提出的平日畫作在樣貌與筆觸風格上「完全相符」,加上店員當場親眼目睹並制止,確定塗鴉為孩童所為。二審,法官認為家長在Google留負評時完全隱瞞孩子塗鴉事實,直接抽象謾罵店家「坑客人」,已超越善意發表言論與可受公評之範疇,極具持續性與擴散性,已嚴重侵害店家商譽,認定一審判決無誤,判家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6.10.01 13:1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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