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關艙門仍滑LINE!女子搭虎航遭鄰座檢舉 法院判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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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女子在班機關閉艙門並開始滑行之際,持續使用行動電話連接網路傳送LINE訊息;示意圖。(Pixabay/Image by Noel)
1名女子在班機關閉艙門並開始滑行之際,持續使用行動電話連接網路傳送LINE訊息;示意圖。(Pixabay/Image by Noel)
文|黃雅琪

1名女子去年搭乘虎航自沖繩返往桃園機場班機,於艙門關閉後、飛機滑行時,仍持續使用手機上網看通訊軟體LINE,鄰座乘客向民航局與警方檢舉。事後,吳女坦承犯案,台南地院判處罰金1萬元台幣,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女2025年11月24日9時許搭乘台灣虎航的班機,預計從日本琉球機場飛往桃園機場,她明知乘客於航空器關閉艙門起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器材,竟於艙門關閉後飛機滑行時,依舊持續使用行動電話網路使用LINE,而遭鄰座乘客錄影檢舉。

案經交通部民航局函送桃園地檢署,再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核轉台南地檢署偵辦。吳女於檢警偵查中坦承犯行不諱,並有檢舉影片勘驗筆錄、虎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相關資料,以及民航局公告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等資料佐證,足認吳女自白與事實相符。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吳女於航程途中違反使用行動電話連接網際網路,增加飛航通訊受干擾風險,對飛航安全產生潛在危害,所為應予非難。念在她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依法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至於犯本案用的手機,因檢方未聲請沒收,就不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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