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買同款車被掛錯車牌!騎5個月同天車禍才發現 挨罰5400元還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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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對雙胞胎姊妹買同款機車被掛反車牌,直到發生車禍才發現。(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對雙胞胎姊妹買同款機車被掛反車牌,直到發生車禍才發現。(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文|曹莉穎

台中一對謝姓雙胞胎姊妹買同款機車,店家交車時卻誤將兩人的車牌裝反,姊妹倆騎了5個月都沒發現,直到在台南同一天晚上相繼發生車禍,才被警方發現。兩人因此各收到兩張罰單,共面臨1萬800元罰款及吊銷牌照處分,憤而提起訴訟。法院認定,車牌裝錯雖是店家疏失,但姊妹倆領車後5個月未核對行照也有過失,最終撤銷「牌照借供他車使用」罰單,但「使用他車牌照」仍維持開罰5,400元並吊銷牌照,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姊妹倆於2025年8月在台中向同一家機車行購買同型號、顏色相近的新車,車牌號碼是連號,僅差1個數字,但店家交車時忙中出錯將車牌裝反。由於2人考上台南同一所大學,牽車後未核對行照資料與車牌號碼,便將機車運到台南,騎了5個月都未察覺異常。

直到2026年1月5日晚上,妹妹騎車在台南新市區發生事故送醫,姊姊接到消息騎車前往醫院關心,卻在半路自撞。警方到場處理並輸入資料比對後,才發現姊姊騎的車掛著妹妹的車牌,妹妹的車則掛著姊姊的車牌,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兩人各開出「使用他車牌照」與「牌照借供他車使用」2張罰單。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後續裁定每人罰款1萬800元並吊銷牌照,姊妹倆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時,機車行老闆特地具狀向法院作證當初確實裝錯車牌。法官認為,「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是因店家裝設錯誤所致,姊妹倆並無出借車牌的意圖或協議,因此撤銷此項5,400元罰鍰;至於「使用他車牌照」部分,法官指出,兩人的「行車執照」資料並無錯誤車主領車時本就有核對行照與車牌是否一致之基本義務,姊妹倆卻在牽車後長達5個月都未察覺異常,放任違規狀態持續行駛上路,即使沒有故意,仍有過失。因此,法院維持這項處分,兩人仍須各繳納5,400元罰鍰,並遭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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