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1996年創立東森電視的前身友聯衛星電視後,隔年改名為東森電視,逐步拓展為新聞台、綜合台、電影台、財經台等頻道而成為媒體集團,外資凱雷集團於2006年成立偉齊、偉育等公司,以每股15.7元陸續收購東森電視股權,凱雷至今握有東森電視約65%股權,成為最大股東,王令麟則掌控約32%股權,王令麟指出,2006年簽約時,雙方訂有優先出價權條款,若凱雷要出售東森電視股權,他可以優先出價。
因此,去年8月16日王令麟接獲凱雷集團告知將出售東森電視股權後,即於8月25日向凱雷旗下偉齊、偉育公司表示將購買股權,雙方至去年9月19日仍在洽談出價,不料隔天偉齊及偉育公司卻通知王令麟,指他未在合約規定的30天內完成出價,已喪失優先出價權,去年10月14日台數科就宣布將自凱雷買下東森電視股權。
王令麟認為,凱雷違反2006年雙方簽定合約中的「優先出價權」約定,導致他權益嚴重受損,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確認他仍有優先出價權,並要求凱雷應與他繼續進行出價洽談,台北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審理,凱雷陣營委任律師強調,合約中的確訂有優先出價權規定,但王令麟未在30天內完成出價,即喪失權力,凱雷並未違約,且雙方合約中約定若有爭議應進行仲裁,但王令麟未仲裁即提告,與合約不符。
承審法官認為,王令麟所提的訴訟,關於東森股權數額、價值並未說明清楚,法院至今無法核定裁判費用,因此要求王令麟的律師團於2週內補足相關資料,訂於4月24日再度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