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22:05 臺北時間

【臺北世大運】反年改鬧場毆警 退役上校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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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退役上校顏才仁涉嫌在世大運鬧場毆警,遭聲請羈押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他說真心為中華隊加油。
退役上校顏才仁涉嫌在世大運鬧場毆警,遭聲請羈押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他說真心為中華隊加油。
反年改團前天(19日)於世大運開幕時鬧場,導致參賽選手延遲進場,貽笑國際,台北市長柯文哲更是罵滋事者「王八蛋」,當天在會場外毆警的的退役上校顏才仁,昨(20日)遭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顏男涉妨害公務等罪,有再犯及湮滅證據的可能,另因有共犯在逃,今凌晨2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晚9時許,裁定10萬元交保。
顏男交保後說,是真心地為中華隊加油,希望選手在這次比賽留下驕傲美麗的回憶,並感謝陸官46期同學的幫忙,媒體問他,認不認識當天的黑衣人,顏男立即被友人拉走,友人並大吼說,不要亂問。
被告顏才仁是反年金改革團體「南臺灣抗暴聯盟」發言人,8月19日率群眾到台北世大運開幕式會場外抗議,當晚7時許,抗議群眾從敦化北路衝向小巨蛋敦化北路東側車輛出入口北側坡道,漢中街派出所巡佐劉金銓見眾立即上前攔阻,顏才仁與現場警察發生推擠衝突時,涉嫌毆傷執勤警方,造成劉金銓眼睛受傷。
顏才仁遭警方在第一時間逮捕,實施限制行動的管束,並與其他滋事群眾強制隔離,在場抗議者一再鼓躁,要求警方放人,不久後,警方認為顏才仁已沒有暴行鬥毆的事實即解除對他管束,顏才仁離開現場後,即南下返回高雄住處,警方指出,當時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對顏嫌進行管束,而非採現行犯依《刑事訴訟法》處理。
警方釋放顏才仁後發現,遭顏才仁毆傷的巡佐傷勢嚴重,且疑有共犯,為釐清案情,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天晚間,檢方希望顏嫌主動出面出明案情,一開始顏男還願意接聽電話,接著以車子已經南下為由推託,後來甚至置之不理,檢方勘驗襲警過程影帶,認為除顏男涉嫌重大,另名黑衣男子也涉有重嫌,檢察官隨即對顏嫌發出拘票,交由警方南下帶回顏男,顏男在警方上門時表示,願同意到案說明。
顏才仁昨下午在至警局接受訊問後,晚間前往北檢接受複訊,檢察官認為顏男罪嫌疑重大、並有反覆實施之虞且有湮滅證據及共犯在逃,因此於今凌晨決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下午收到聲請,5時開庭,歷經4小時審理,法官認為無羈押必要,晚間9時許裁定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檢察官已當庭抗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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