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吳家,近年還有數起政府霸地案例:
- 2016.12 位於中和區秀峰街口的國防部北區後備指揮部,有1∕3、約2公頃占用民地長達70年,但直到4年前軍方才承認,但仍不願還地及返還租金。
- 2016.10 彰化芬園消防隊前土地,僅1∕10是公家所有,其餘均私人土地,地主不滿土地被劃為機關用地,卻40多年不予徵收,憤而出租給攤販。
- 2015.9 張華昌因戰亂隨父親滯留中國,家中祖產3千多坪陽明山土地被國家安全局占用興建房舍,張男回復國籍後提告,高等法院判張男勝訴,但國有財產署卻不接受,還要再上訴。
- 2013.9 花蓮縣政府及市公所自1975年間將民地闢建為南濱公園,不但未付租金及補償,民眾還須繳納地價稅,監委為此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