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慶富資本額原本只有5.3億元,陳慶男為證明有足夠財力能承攬獵雷艦案,四處借錢,3度增加資本額,2014年12月得標後,慶富資本額已增加到10億元,2015年1月又增加到16億元,同年4月更增加到30億元。
檢調發現,慶富曾利用子公司慶洋投資,向銀行以短期周轉金名義借款3億元,錢匯到慶富做為增資股款驗資後,隨即又被匯出,陳慶男已向檢方坦承集團資金周轉不靈,藉此延續公司運作,並非詐騙,但檢方認定陳慶男此舉已涉嫌違反《公司法》。
本刊調查,慶富除非法驗資,銀行團針對獵雷艦案核准的205億元聯貸款,其中125億元是為了避免慶富倒閉而設立的預付還款保證金,若慶富違約,軍方事後可將這筆保證金沒入,避免金錢損失,慶富在獲核貸後,實際能動用的資金僅有連同周轉金及信用狀保證金在內約80億元,但慶富還來不及全數挪用這筆錢來填補公司的虧空,獵雷艦弊案就已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