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5 08:00 臺北時間

【全文】拖半年才上訴分案 貪汙法官假釋疑高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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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高分院去年6月27日判胡景彬16年,上訴公文9月5日才送給最高法院。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擁3妻6子,涉嫌收賄遭判刑,今年1月假釋遭質疑有高人護航。(右圖聯合知識庫提供)
台中高分院去年6月27日判胡景彬16年,上訴公文9月5日才送給最高法院。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擁3妻6子,涉嫌收賄遭判刑,今年1月假釋遭質疑有高人護航。(右圖聯合知識庫提供)
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假釋案遭批護航又有新發展。胡景彬去年6月就遭高院更一審判刑16年,案件卻拖到9月才上訴,最高法院竟然遲至11月才分案,最誇張的是,最高法院的電腦系統根本看不到分案,有無在排隊審理難以監督,讓已在執行另一件4年半刑期的胡景彬,今年1月聲請假釋獲准,法院慢三拍的上訴和一連串程序的「巧合」,連法界都看不下去,痛斥護航。
3月31日,不少法官的LINE收到一張截圖,指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汙案去年六月宣判,拖延上訴時間,質疑法官自家人護短,暗助胡景彬今年一月假釋出獄。台中高分院緊急在同一天發出聲明,強調是「資訊系統異常」,而不是遲遲沒有上訴。

審理拖延 遭質疑護短

儘管法院緊急滅火,但根據本刊取得台中高分院的最新公文,胡景彬案去年6月宣判後是在去年9月5日檢送相關卷證給最高法院,距離宣判日已拖3個月,最高法院則在收案後又再拖了2個月,在去年11月才分案。
有法官向本刊痛批,上訴程序費時5個月,且最近法院電腦系統還查不到該案分案情況,到底有無進入實質審理,沒人知道,直到現在離更一審宣判已超過9個月,仍未針對胡景彬遭判16年的貪汙重罪案件做出判決,讓胡景彬輕鬆在今年1月獲假釋出獄,這一連串「巧合」,很難不讓人有護航聯想。
最高法院去年9月收到前法官胡景彬貪汙上訴案,11月才分案審理,遭質疑護航假釋。
知情人士指出,依據《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規定,重大案件的判決書要在宣判5天內送給當事人,收到當事人上訴2天內就要將全案送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分案後要在1年審結,
但此件法官貪瀆案,卻未被列為重大矚目案件,巧妙地躲過速審注意事項規定,可以慢慢審,在更一審宣判後,更是3個月後才送上訴。
司法院長許宗力宣誓司法改革,但司法仍因胡景彬案遭質疑護航。
最高法院收案後又拖2個月分案審理,一連串的巧合程序,讓胡景彬前法官得以順利假釋,連法官自家人都看不下去。何況胡景彬2012年貪汙向案件當事人收賄後至今三審未宣判,先是在2015年因患大腸癌停止羈押以500萬元交保,後來又輕易獲假釋,任令收黑錢的法官在外趴趴走,難怪人民會批司法是官官相護的恐龍!
根據本刊調查,68歲的胡景彬畢業自台大法律系,1979年擔任法官,新婚半年就外遇,還在同一年內讓大房、二房及三房妻子都懷孕,共生下6名子女,因家庭支出龐大,1個月十多萬元的法官薪水不夠用,於是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上酒家接受招待、帶酒女出場,還曾當眾吸酒女胸部,遭諷為「吸奶法官」。

荒唐法官 因貪汙入獄

胡景彬1997年因涉地下錢莊重利案被公懲會處以休職3年懲戒,2000年重利案獲判無罪而在台南高分院復職,繼續上法庭審案,2008年調回台中高分院,2年後遭檢舉向律師暗示行賄,特偵組因此展開「正己專案」調查。
前法官胡景彬曾投資地下錢莊遭停職,復職後2013年因收賄遭收押。(翻攝自TVBS畫面)
經長期監聽,發現胡景彬不但擁3妻6子,還涉嫌利用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上訴時收賄,當事人一審敗訴,期望二審能翻案,透過胡男的情婦行賄,雙方在電話中以「膠原蛋白」為密語形容賄款,胡景彬收賄替當事人喬和解,當庭暗示當事人,即便是勝訴,還有補稅的問題,不見得有利,原本當事人要以500萬元行賄,卻被中間人黑吃黑拿走200萬元。
胡景彬年薪200餘萬元卻能年存千萬元,4年內有近5,0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2014年一審台中地院依貪汙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18年。全案上訴最高院後,案子一分為二,財產來源不明罪4年半部分先確定,2016年10月入獄,貪汙部分去年6月高院更一審,胡景彬遭昔日台中高分院的同事判刑16年。
檢調2013年在胡景彬家搜出2千餘萬元現金及名酒。(中央社)
胡景彬前法官除了被查出近5,000萬元不明來源財產,檢調搜索時,在他家還有發現市值數十萬元路易十三洋酒與黑金剛金門高粱酒及高級人參,已全數查扣,胡男獲假釋後,最近一再以擔心酒蒸發、人參會變質等理由,要求發還酒與人參,並要求退還500萬元交保金,均遭台中高分院駁回。

查無資訊 稱系統異常

在部分法官及立委黃國昌痛批上網查不到高院上訴最高法院資訊,質疑是否未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對此發聲明澄清,裁判書查詢網站,因系統異常,才會查不到胡男上訴至最高法院的「紅字」資訊,事實上全案在去年6月宣判,被告胡景彬7月28日上訴、檢察官8月4日上訴,同年9月5日台中高分院已送上訴,司法院資訊處派員檢修系統後,目前已可查得到胡男上訴案的資訊。
立委黃國昌指法院審理胡景彬案動作慢,質疑有人護航假釋。
有法官向本刊表示,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在收到案件後都是立即分案,唯獨最高法院,收到案件後會在倉庫中放著,除非是有人犯在押,或是非常重大案件,才會立即審理,對於胡景彬這件自家人貪汙案,法院未將之列為重大案件,加上胡景彬已先是在2015年因患癌停押獲交保,他的貪汙案去年9月上訴至最高院後,當時他雖已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但不是羈押,沒有羈押期滿的問題,所以最高法院沒有立即分案,一切都合法,依規定在分案1年內審結即可,但過程細節的確都對胡景彬超級有利,難免被質疑其中有太多巧合。
法院系統至3月31日仍查不到代表胡男上訴的紅字。
對於一連串的護航質疑,台中高分院雖出面解釋,仍未完全釋疑,諸如為何未將此案列為「矚」字案?且宣判後,3個月才送上訴至最高法院,加上最高法院收案後,又拖了2個月才分案開始審理,讓胡景彬可從容假釋,直到立委及法官質疑,才說剛好是系統異常,在司法院長許宗力宣示司法改革之際,此案已經留下對司法更多的問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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