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長挨告】新官上任第1天 吳茂昆被教授告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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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今早(19日)才剛上任,就被先前當校長的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按鈴提告,指吳涉貪汙罪。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今早(19日)才剛上任,就被先前當校長的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按鈴提告,指吳涉貪汙罪。
文|丁國鈞攝影|丁國鈞主播|智偉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19日正式上任,但也同1天也變成被告。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19日特別從花蓮北上,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吳茂昆涉犯貪汙罪,希望檢察官依法深入調查。

王純娟指出,吳茂昆當東華大學校長時,屬教育部聘任的公務員,依法1人不得兼2專任職,不得支領教師薪資。但吳茂昆卻假藉校長職權,在任內連續3年詐領東華大學的「講座獎助金」「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款項,總計804萬元。

王純娟質疑,吳茂昆借調自中央研究院,借調期滿,即歸建中研院,其工作權毫無受損,為何需要東華大學校長身分之外的專任教師資格?

王純娟痛批,吳茂昆明知「講座獎助金」「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必須有「專任教師」身分才可請領,「校長」並無請領資格,卻吳卻利用校長職權非法支領,「由這樣的人擔任教育部長,台灣的教育還有希望可言嗎?」

王純娟說,吳茂昆除校長年薪190萬元外,支領「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講座獎助金」屬非法詐領,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雖然監察院的行政調查是吳繳回176萬餘元,吳亦自稱誤會,但她認為吳應繳回的是非法詐領的8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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