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大敗,選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火速通過國內第一大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網路交易案,讓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順利入主中嘉,儘管NCC宣稱該案為史上最多的35條附負擔條款以及1條利害關係人承諾案,卻依舊引發外界反彈。
外界質疑,包括中嘉買方的利害關係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以多層次控股架構參與商業交易的行為,明顯違背信託設立本旨;以及此案買家槓桿貸款幅度偏高,是否有取巧之嫌?NCC也沒有調查,買方金主團是否真為「包利分潤制」的結盟、背後另有高人操作等高度爭議問題,NCC都未對外解答,更讓選前力阻過關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以及曾經炮轟NCC的前公視總經理馮賢紛紛猛烈抨擊,段宜康在臉書痛批NCC,「不但髒兮兮,還軟兮兮,乾脆改名『放水俱樂部』吧!」馮賢賢則在媒體投書,NCC荒腔走板。
就以各項附負擔及承諾中,比較受矚目的是,利害關係人特別針對宏泰公益信託基金,主動承諾10年公益總額至少新台幣40億元,且前5年不低於15億元,後5年不低25億元,公益總額至少10%投入提升教育及媒體品質。
NCC發言人翁伯宗強調,依《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中嘉未來每半年必須將附負擔以及所承諾的教育公益基金回饋情形送交審查。
洪貞玲委員在協同意見書中也表達,就以市場集中度來說,本案結合、轉讓後,對於(中嘉)集團經營規模微幅調整,轉讓前後的市場集中度並無實質改變,對於市場公平競爭之情況亦無顯著影響。
就是否違反黨政軍部分,洪貞玲的意見書上也寫著,牽涉到國泰世華銀行接受宏泰公益基金委託管理財產,雖國泰世華銀行為上市公司,有5.36%政府公營機構持股,但國泰世華並無實質控制財產之權力,因此無違反黨政軍條款問題。
各界關注的公益信託基金適法性問題,意見書上也陳述,包括教育部、法務部與金管會之意見,NCC認為,信託法及相關法令尚無限制公益信託不得受贈股票。公益信託基金受贈股票,應解釋為本案投資之受益人,且申請方所提資料,公益信託基金未以其資產參與本案投資,除非所提資料不實,而有違反教育部所指投資不符合文教目的之情事,則由教育部及相關主管機關行使職權撤銷。
另外,NCC也要求買方在未來營運規劃、健全公司財務、勞工權益、人才培育、及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都有做出具體承諾,包括在未來營運規劃方面,承諾於2020年完成所屬各系統的光纖涵蓋率至50%~73%。交易案完成後一年內提供最高1Gbps寬頻上網服務,長期目標則提供最高10Gbps。
買方也承諾在2020年東京奧運播送4K頻道訊號、完成開發新款4K機上盒並於2020年4月前提供用戶安裝、以作為收視東京奧運4K畫質之用,交易通過後3年內備妥至少5萬台4K機上盒。在照顧員工部分,買方同意提供不低於3萬元薪資水準,同時承諾成立產學合作或文創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