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惡白色巨塔2】秉公處理竟被院長刁難 總務主任下場超淒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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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時有所聞,但導致被害人輕生就太誇張!本刊接獲投訴,衛福部澎湖醫院院長郭泰宏刻意刁難前總務主任,不僅讓她超時工作、對她拍桌叫罵。這名主任發現醫院的停車場標案處理有問題,寫報告上呈政風室,竟遭院長記過2次、考績列丙等,還把她降調成幫精神病患把屎把尿的輔導員,壓力大到讓她燒炭輕生。本刊調查,之前的3名總務主任也遭院長用類似方法刁難,可見該院的霸凌事件並非個案。
除了曉鈴遭職場霸凌,本刊也採訪三名曾任澎湖醫院總務主任的公務員,他們都認為院長的處事方式偏頗,對自己的人馬十分袒護,但得不到他青睞的人就會遭到百般刁難。其中一名主任告訴本刊,當時就曾因牙套設備等採購案與院方意見相左,竟也被用懲處威脅,他費了好一番功夫,才找關係調回台灣本島,還因壓力過大,罹患甲狀腺癌四期,目前仍在治療中。
律師王琇慧表示,《刑法》的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的不自由地位罪,必須使人繼續居於不法實力支配之下,而失去其普通人格者應有的自由,才會構成犯罪;如果在工作上刁難,並使人從事把屎把尿等照護清潔工作,但未達使人喪失應有的自由,並不會成立使人為奴隸罪。

至於不准請假、不准調任等行為,王律師表示,此舉可能會被認為是妨害人行使權利,而成立《刑法》強制罪。至於在會議中叫罵的部分,必須視該會議是否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場所,才可以判斷是否成立公然侮辱罪。另外被記2小過、考績丙等問題,可分別依法提起申訴或復審救濟,但須注意提起救濟的時效問題。

對於有下屬指控澎湖醫院院長郭泰宏職場霸凌,澎湖醫院指出,院長認為員工都是醫院的資產,並不會刻意針對某些人,投訴人所稱的因壓力超時工作,被院長拍桌辱罵,並無具體情事,是當事人在溝通、認知上所產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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