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這樁恐嚇案起因於油商陳世憲偷偷運油賣給北韓,引起國際關注,法務部基於遏止對恐怖活動、組織、分子之資助行為,去年1月中邀集國安局、內政部、外交部及金管會等單位,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執行國際合作及聯合國決議,通過台灣史上第一次的制裁作為,將陳世憲名下及海外二個公司等資產全都凍結。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身兼發言人,當天會議結束後代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說明原委,提及依照國際行之多年的制裁標準,已將陳世憲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及名下財產全數凍結,原則上不得提領,也不得新辦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要全面斬斷陳世憲的金流,除非陳有生活必需開銷或財產利益,例如伙食、醫藥、稅務及保險金等支出,應提報審議會申請,通過才能動用財產。
陳明堂進一步解釋,陳世憲遭制裁,全民應避免與陳世憲及其遭制裁的公司有金融或商業往來,以免構成資恐犯行;若直接或間接幫陳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也要處罰,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銀行等金融機構如違反制裁規定,每次可處20萬到100萬元以下罰鍰,法務部隨後也行文各金融單位進行制裁。
陳明堂轉述會議結論,陳世憲看了電視轉播非常火大,不滿政府用鋪天蓋地的手段制裁他。幾天後,高雄地檢署首度傳喚陳世憲到案,訊後以150萬元交保,隔天他服安眠藥企圖自殺,獲救出院後大罵:「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