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勞工局和公路總局調查後發現,肇事駕駛已連續工作7天、事發前幾天(6月6日)手握方向盤超過12小時及休息時間不足,共違反3項勞基法,根據勞基法規定,每項可處2至100萬元。
回顧不到2年前,2017年9月,阿羅哈客運曾因駕駛低頭找東西,導致翻車,造成6死慘劇。阿羅哈客運2年內發生2起重大事故,倘若從嚴開罰,最高可罰300萬。
目前勞工局已就駕駛超時部分,開出9,000元罰單,至於公司管理疏失方面,則開罰60,000元。阿羅哈客運董事長出面致歉,允諾賠償會優於同業。
國道客運事故頻傳,也讓許多人憂心安全沒有保障,尤其每次都號稱重罰,但這起事故目前卻僅開罰69,000元,也讓不少網友開酸「重罰6萬」「老闆怎麼沒自律?」「出事才查」「消費者怎麼自保?」「罰六萬罰到你怕」「罰最高百萬都是寫好看的而已,實際都罰幾萬而已」「勞工自己有病」「三項*2萬=重罰六萬」「罰太輕根本不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