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年社開除汪文豪被罰30萬 農委會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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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年社前社長汪文豪去年因被請辭不滿,向北市勞動局申訴。(翻攝自汪文豪臉書)
豐年社前社長汪文豪去年因被請辭不滿,向北市勞動局申訴。(翻攝自汪文豪臉書)
文|謝文哲主播|智偉

豐年社前社長汪文豪去年因被請辭不滿,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判決結果日前出爐,豐年社違反「政黨歧視」,依法開罰30萬元。

農委會旗下的財團法人豐年社去年為斗南農會出書,舉辦新書發表會,適逢時任斗南鎮農會總幹事張有擇參選地方鎮長,因而遭到農委會高層遲疑豐年社是為張有擇助選,要求當時的社長汪文豪請辭。

根據《聯合報》報導,汪文豪被請辭深感不滿,事後向北市勞動局申訴,認為豐年社違反就業服務法中的「政黨歧視」與「思想歧視」。經勞動局評議後認定豐年社違反「政黨歧視」,至於「思想」很難去界定,因此判定不成立,最終依法開罰30萬。

遭裁罰的豐年社30天內可提出訴願,或30天內繳交罰款。對於北市勞動局評議結果,農委會表示尊重,也將研議後續因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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