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雲律師57歲,卻是律師界的新兵,他表示丁守中這個案是,在中華民國的民主選舉當中是很重要的案子,因此決定接下此案的上訴,目前尚未決定是否傳喚證人。
陳曉雲原本旅居海外,因母親與醫院的醫療糾紛,他回台控告醫院,並到台大法律學分班學法律,去年拿到的律師執照,陳曉雲決定放棄千萬年薪,回國當執業律師,他也認為,自己在1986年讀軍校時是遭違法開除,也向行政法院聲請再審。
陳曉雲律師替丁守中上訴後,將與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一同拚逆轉勝,丁守中認為,去年11月24日的選舉中,最嚴重是中選會任意擴張法令解釋,一邊投一邊開,下午4點投票時間過了後,卻沒管制排隊,有780個投開票所在4點後還在投票,選民邊看手機開票邊排隊等投票,有至少11萬人受影響,這當然違法,將會在二審中主打此一爭點。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去年底的選舉過程有瑕疵,但不算違法,也沒有影響選舉結果,但丁守中認為,在選務的諸多行政疏失,卻同時認為並無違反憲法、選罷法及行政法相關重要法律原則,其判決充滿論理的荒謬與矛盾,希望經由上訴,糾正選務機關的行政怠惰與違法,避免明年總統大選及今後的台灣民主選舉,再次發生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違法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