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8月中旬北市府邀請遠雄到市府會商,遠雄集團由董事長趙文嘉親自出席,柯文哲也出面接待,這場會議獲得重大成果,包括公安容留人數降至6萬人以內、商場變更為商辦大樓,以及盈餘達標後,一定比例上繳市府解決零權利金的問題,遠雄在這卡住大巨蛋多年的3大難題,均作出全面性的讓步,但也明確表達希望北市府能積極協助解決都審爭議,讓大巨蛋及早邁入實質復工。
馬英九市府時代,刪除合約中市府每年1%的營運權利金,且讓渡給遠雄,並降低違約金額,這項「零權利金」的不平等條款曾遭監察院糾正,列為BOT契約39項缺失之一,由於涉及圖利遠雄,雙方經多次磋商後,遠雄也在日前會談中正式回覆,未來將擬定「超額盈餘」取代爭議的權利金。
這項超額盈餘的實際方案,幾乎可以確定不是由遠雄買單,因此未來可能由新的巨蛋營運團隊與北市府共商,由於巨蛋營運期已從原來的50年,縮短到36年,預期獲利的比例勢必重新計算。
根據遠雄原始的投資企劃書,大巨蛋本體一年成本需要6億元,加上其餘4棟附屬建物的營收,園區整體計算後,超出多少營運算獲利,提撥多少給市府,都需再協商。
市府祕書長張哲揚證實,柯文哲已指示副市長鄧家基擬定草案,未來都審通過後,雙方再擬定具體回繳市府的試算方案,順勢讓爭議解套。
柯文哲上任後,羅列大巨蛋等「五大案」,並成立廉政透明委員會逐一調閱資料清查,其中大巨蛋案牽涉的弊端至今仍然未解,根據北市廉委會2015年公布的調查報告,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招商時,原本市府與遠雄10次會議紀錄明確記載,依據大巨蛋公開招標申請須知,明訂「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但在2004年9月馬英九與與趙藤雄密會30分鐘後,隔3天第11次會議就變成零權利金,引起外界質疑是否圖利遠雄。
馬英九事後出庭時強調當時只是「禮貌性拜會」,但當時與遠雄議約的財政局長李述德,仍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具體求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