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9 05:58 臺北時間

【台積億男家暴6】打贏官司更悲情 工程師苦命妻陷法律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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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積電張姓工程師因不滿BMW轎車擋風玻璃沾了鳥屎,而對妻鎖喉家暴,雙方鬧離婚,還把上億財產脫產,不分給老婆。
台積電張姓工程師因不滿BMW轎車擋風玻璃沾了鳥屎,而對妻鎖喉家暴,雙方鬧離婚,還把上億財產脫產,不分給老婆。
張妻遭夫家暴後與夫離婚,財產訴訟也勝訴,她拿到確定判決書,要求張男依判決結果給付4,600萬元時,卻發現張男名下只剩下12萬元,原本張男擁有的BMW百萬名車,也過戶到別人名下,張妻勝訴了,但實益有限,恐得另提民事訴訟追償,陷入無窮盡的法律爭訟中,且不見得可以拿到應有的給付與賠償。
張妻認為,丈夫在打官司的一年多內,已陸續脫產,目的就是不想給她錢,因此向檢方提出《刑法》損害債權告訴,目前由新竹地檢署偵辦中,《刑法》356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的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財產者,最重可判2年,即俗稱的防脫產罪。
台積電在全球5萬員工齊力打拚下,股價飆破316元,市值達8兆元,創歷史新高。
本案中,若張男在遭判決要賠償妻子確定後脫產,即涉及犯罪,但若張男在官司結果出爐前就移轉財產,妻子只能另打民事官司追債,實務上,張妻勝訴確定前,可聲請假扣押丈夫財產,防止對方脫產,然而,聲請假處分,依法要先拿出3分之1的金額,才可以進行,這可避免當事人濫聲請假扣押,導致對方權力受損後無處求償,但有時也對較弱勢的被害人產生無法跨過的司法門檻。
以本案金額4,600萬元為例,張妻若要聲請假扣押要先付逾450餘萬元擔保金,才可暫時凍結丈夫財產,加上之前提告時,已先付約50萬元訴訟費用給法院,她無力再負擔假扣押費用,等到勝訴確定後,張妻手中雖然握有法院發的勝訴判決書,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丈夫財產進行查封,但原本上億身價的丈夫,只有12萬元可以被查封,後續張妻恐得再進行民事訴訟,追查丈夫的資金流向進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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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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