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主嫌楊文虎及王音之夫婦已逃亡國外,遭求刑30年,全案共36人起訴,楊文虎夫婦的女兒楊宇晨在台灣脫產滅證後,去年9月在出國時在機場遭逮並羈押,檢察官認為,楊宇晨的父母楊文虎夫婦仍未到案,楊宇晨到案前還賣房脫產,如果讓楊宇晨交保,主嫌楊文虎夫婦都可以在海外遙控全案,不應讓楊宇晨交保。
昨天移審時,楊宇晨戴深色框眼鏡,眼神落寞,只回答:「不承認犯罪」,並未多言,都交由律師幫她答辯,對於檢察官指控楊宇晨是目前唯一可以與母親王音之聯絡的人,律師表示,這不是事實,楊宇晨與父母已完全沒有聯絡,並說如果檢察官擔心楊宇晨會串證,可以對她監聽,楊宇晨也願定時至警局報到,律師強調,楊宇晨遭帶回時,只有簡單行李,並沒有值錢的細軟,可證明並非想出國逃亡,而是出國散心,至於賣房,律師說,這是因為公司週轉有問題,且員工要資遣費,她才賣房因應。
法官認為,楊宇晨及共犯舅舅王振賢,2人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本件尚有其他共犯在逃,被告2人涉嫌受在逃共犯指示,湮滅相關證據,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楊宇晨及父母、胞兄均在美國,之前楊宇晨是由地檢署發拘票到案,有事實足認楊宇晨有逃亡之虞,法官認為,楊宇晨與舅舅在本案犯罪地位具關鍵性地位,且相關犯罪所得均未繳回,各以2,000萬元交保,但2人均覓保無著,法院認有羈押必要,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另獲裁定800萬元至1,200萬元交保的黃明堂等4人,也因籌不出錢遭改裁定羈押。